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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依巴克区建设局(沙依巴克区交通局、沙依巴克区水务局、沙依巴克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依巴克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11〕26号)、《中共沙依巴克区委员会、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依巴克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沙党发〔2011〕42号)和《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向区县下放5大类379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乌党办发〔2013〕65号)精神,设立沙依巴克区建设局、沙依巴克区交通局、沙依巴克区水务局、沙依巴克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一个机构四块牌子。沙依巴克区建设局(沙依巴克区交通局、沙依巴克区水务局、沙依巴克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人防办)〕,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辖区内的城市次干道、支路、巷道及附属设施以及七层以下、3万平方米以内的群体住宅小区(除兵团、军区、八钢、石化、铁路、民航等自行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行政审批】
2.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由区自行投资或全额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制的审查
3.组织和协调建筑事故的应急处置
4.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外地建筑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管理
6.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协调处理
7.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8.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9.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对造价咨询合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备案管理
10.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
11.乡规划的组织编制
12.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
13.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
14.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核【行政审批】
15.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的审批【行政审批】
16.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破堤、开口审批【行政审批】
17.跨越河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行政审批】
18.围垦河道的初审【行政审批】
19.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掘资源、临时占用或建设的审批【行政审批】
20.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要求的审核【行政审批】
2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审批】
22.建设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行政审批】
23.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行政审批】
24.改建城市排水设施的许可【行政审批】
25.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行政审批】
26.影响供水设施安全许可审批【行政审批】
27.改装、迁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行政审批】
28.城市供水企业降压或者停止供水的审批【行政审批】
29.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包含发证、换证、变更)【行政审批】
30.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的组织、验收
31.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及应用
32.组织和协调供、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3.组织和协调污水、再生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4.农牧业用水管理、灌区管理、先进灌溉技术引用和推广
35.15万方/日以下(不含15万方/日)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和监督管理
36.泄洪渠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7.水库移民的日常管理
38.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39.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0.组织指导重大水务工程项目的对外合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协调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外地建筑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项目的登记备案管理;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作;监督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协调处理;承担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协调建筑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三)组织、监督和管理全区工程项目建设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工作;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论证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制的审查;负责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对施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备案管理。
(四)负责燃气、供热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燃气、供热事故应急处置。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辖区旅游景区的相关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
(七)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计划,并协调、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建设维护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年度计划。
(八)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国道、省道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的协调职责;负责突发事件中运输工作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九)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组织拟订城区防空袭预案;组织和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十)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的审批。
(十一)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资源,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991-8720965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与克拉玛依西街入口交叉口东南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10:00-18:00 节假日 10:30-17:30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沙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刘勇,职务: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书记、局长、主任,联系电话:8757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