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_时间_申报条件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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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附件1)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附件2)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点击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2020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3批次受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日期6月19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日期8月14日;

第三批受理截止日期9月30日。

到期应重新认定企业须在第一批申报。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市(地)通知为准。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办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再提出认定申请。企业更名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更名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填报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并盖章,连同原高企证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更名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上传并提交。

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申报范围
(一)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3)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认定办法》规定,至2020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均须按本通知要求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二、申报条件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黑龙江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一) 税 收 优 惠

1、 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新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石油、天然气、贵重金属、稀有金属等开采项目),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

3、 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外方把分得的利润继续向企业投资,经营期又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所得税;经营期不满5年撤销该项投资的,应追缴已退的所得税款。

4、 内资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

(二)财政和信贷扶持

1、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管理,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主要工业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款,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 省内各专业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及科技开发贷款实行单列,在每年的信贷计划中切块安排。专业银行切块安排后,信贷规模不足时,人民银行应予优先调剂。

3、 鼓励省外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直接投资,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或接受委托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进行投资。

4、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境外投资,争取境外政府或银行贷款。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股份制经营并发行股票。

5、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6、 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优先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7、 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仪器、设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可实行快速折旧,其折旧年限在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基础上缩短50%。

8、 企业可按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5%提取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费用。用于集成电路、程控交换机、软件、电子计算机4种产品的技术开发费,其比例可提高到销售收入的10%。

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图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经科技部火炬中心对注册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已注册过的企业,如注册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注册。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在申报前登录系统,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企业信息修改完善。网络系统实行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平台登录,企业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忘记密码,需要使用“找回密码”或“企业账号申诉”功能重新设置。
(三)企业网上申报
企业根据注册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报书封皮中认定机构统一选择“省高企认定办”),上传必要附件(重点上传企业注册登记、知识产权、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系统要求的证明文件)后,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受理机构(市(地)科技局)。
企业完成申请书在线填报和附件上传后方可提交,否则视为网络申报不合格或申报资料不完整,不能参与评审认定。
(四)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资料由申请书和附件资料构成。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后胶装成册(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见附件4)。
企业须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一份正本,正本为申报书及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连同电子版《上报企业信息表》(附件5),报送至所属市(地)科技局(联系方式见附件6)。
对涉密企业,须先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市(地)审核推荐
各市(地)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形成推荐意见。将推荐文件、《上报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连同企业的申报材料(正本,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六)认定评审
省高企认定办对各市(地)推荐企业进行受理,组织专家认定评审并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报国家公示备案。

2020年黑龙江省划定高新技术范围说明:

划定高新技术范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划定和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高新技术范围的调整,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予以确定和公布):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激光技术;

(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含机电一体化);

(四)生物工程技术;

(五)新材料技术;

(六)生物医学工程;

(七)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八)环境保护新技术;

(九)高附加值精细化工技术;

(十)其它对传统产业改造有重大影响的新工艺、新技术。

2020年黑龙江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样本

2020年黑龙江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一)各市(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积极主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培训、申报组织、审查把关等工作,注重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
(二)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自行选择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提供由中介机构填报并签章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8)。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社会诚信管理。
(三)企业应合理安排填报时间,错峰申报,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申报进度或造成数据丢失。

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
0451—51920607、51920608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616室
省科技厅:0451—82628432
邮 箱:hljgqrd@163.com
QQ群:399794134(黑龙江省高企申报群2020)
微信公众号:hljgqfw(请申报企业务必关注)

黑龙江省地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联系方式

哈尔滨

0451-82363450

齐齐哈尔

0452-2790309

牡丹江

0453-6171769

佳木斯

0454- 8550313

大庆

0459-6396671

鸡西

0467-2186317

双鸭山

0469-4227186

伊春

0458-3901134

七台河

0464-8661267

鹤岗

0468- 3231012

黑河

0456- 6115821

绥化

0455-8388632

大兴安岭

0457-2732017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申报材料及附件下载: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1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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