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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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

    马钢

    办公电话:0535-3215131

    机构职能: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调整的监督检查,具体承担相关要素的审核发布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外)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创新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及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区(县)直部门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中央、省、市属驻岛单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开展电子监察,受理、处置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负责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相关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

  • 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

    杨世珠

    办公电话:0535-3215137

    机构职能:

    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项目踏勘和验收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的推送和公开公示工作。

  • 食品药品监管科

    负责人:

    冷传第

    办公电话:0535-3090512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督促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承担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负责全区经营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经营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负责全区经营环节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经营环节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 质量技术监督科

    负责人:

    李兵

    办公电话:0535-3090699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按授权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按要求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做好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全区标准化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监督评估。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区统一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依法组织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 工商管理科

    负责人:

    朱安旗

    办公电话:0535-3212651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导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区属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协助开展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调查。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工作。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参与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项目。落实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智慧监管体系大数据平台、信息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等信息化工作。


  •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

    于勤军

    办公电话:0535-3218315

    机构职能:

    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拟订监督检查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价格收费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指导协助各所市场巡查工作。受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并处置、移送和督办,调解处理相关消费纠纷,负责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等工作的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拟订关于全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和全区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方面的监督检查措施办法。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明码标价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指导监督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等价格自律工作。

  • 办公室

    负责人:

    孙猷一

    办公电话:0535-3213828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综治、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统筹协调食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 长岛综合试验区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091219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品、保健食品和有关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评价性检验、委托检验和司法鉴定检验,综合上报和反馈质量信,并提供相关分析报告。

    (二)承担公共卫生场所、餐饮行业、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检验检测。

    (三)承担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负责水生动物和植物检验检疫工作。

    (四)承担农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农业生产环境检验检测以及农产品病害的应急检验检测;承担饲料、兽药的质量安全检测。

    (五)承担污水、烟气等环境质量检验检测。

    (六)承担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和测试任务,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承担全区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检测任务。承担定量包装的计量检验任务。承担提供计量技术检定咨询、培训计量检定人员等相关服务。

    (七)承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工作;承担统一建立代办工作台账、代办队伍组织、管理、培训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咨询服务及审批服务效能的电话回访工作;承担综合服务窗口的一窗受理、交办和统一发件工作。

    (八)承担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网的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服务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

    (九)承担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等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和有关政务服务大厅相关数据的采集、统计及分析工作。

    (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现场勘察、技术论证、专家评审、验收评估等环节的辅助性工作。

    (十一)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负责人:

    办公电话:0535-3090668

    机构职能:

    (一)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商标、专利、盐业、价格等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承担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受理职责范围内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领域投诉举报。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

    (四)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长岛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烟办字〔2014〕30号)和《中共长岛县委长岛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岛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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