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外出来津跨区域经营管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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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来津跨区域经营管理

点击我要办税-外出来津跨区域经营管理


外省用户注册:

(1)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入外出经营网上管理系统登录页面。(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如图:

进入外出经营网上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2)新户点击“非天津市企业首次使用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填写信息后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下次使用可以直接登陆,无需再注册;老用户输入初始密码Aa税号后8位直接登陆。如图:

非天津市企业首次使用请注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1)登陆系统后,点击左边功能菜单中的“报验”,点击绿色“添加”按键,弹出输入窗口,输入信息点击蓝色“确定”按键。如图: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2)进入报验登记页面,填写信息,点击橙色“保存”按键。如图:

进入报验登记页面

(3)保存成功后点击灰色“上传资料”按键,弹出上传资料窗口,点击蓝色“选取文件”按键上传文件资料,然后点击绿色“上传到服务器”按键完成资料上传。如图:

上传资料

(4)上传资料成功后,点击蓝色“提交”按键,完成报验登记。如图:

完成报验登记

(5)报验成功后点击左边菜单的“综合办理”,在此页面可以看到已报验的信息,同时可以办理申报预缴、反馈业务,并查看业务状态。如图:

综合办理

申报预缴:

(1)在“综合办理”页面点击蓝字“查看申报记录”,进入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申报预缴页面,外省建筑企业在津设立总机构直接管理项目部从事建筑业务的,还应一并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图:

查看申报记录

(2)点击绿色“添加”按键进入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申报表填写页面。如图:

印花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3)填写完毕后,点击橙色“保存”按键。需要注意的是保存前要在表单名称上勾选。如图:

(4)确认无误后再点击蓝色“申报”按键,即可完成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申报。如图:

印花税申报

(5)申报成功后返回申报预缴页面,可以看到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的申报状态和扣款状态。如图:

申报预缴页面

(6)点击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扣款状态下面的蓝字“尚未扣款”,出现选择扣款方式窗口,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扣款方式。(银联网站为跳转银联支付网页进行支付;银联扫码为使用手机APP扫描二维码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三方协议需纳税人先签订三方协议并且为验证通过状态才能使用;银联APP扫码支持工商银行个人网银APP和招商银行企业APP扫码支付;缴款平台包含三方协议缴款、二维码缴款、柜台缴款)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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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银联网站后,点击“选好了”,然后点击蓝字“开始扣款流程”,会跳转到银联支付网页。如图:

选择银联扫码后,点击“选好了”,出现二维码,使用手机APP进行扫码缴款。如图:

扫码缴款

选择三方协议后,点击“选好了”,会出提示,点击蓝色“确定”进行缴款。如图:

选择银行APP扫码后,点击“选好了”,出现二维码,使用工商银行个人网银APP或招商银行企业APP扫码支付。如图:

个人网银APP

选择缴款平台后,点击“选好了”,点击“开始扣款流程”,跳转到缴款页面。如图:

开始扣款流程

(7)扣款成功后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扣款状态会变成已扣款。如图:

印花税扣款状态会变成已扣款

(8)点击扣款状态下的蓝字“已扣款”,进行电子缴款凭证的预览打印。如图:

电子缴款凭证的预览打印

 

申报撤销:

1)如果企业申报信息有误,可以进行申报撤销操作不支持已缴纳税款和进行过更正申报的申报信息。申报预缴页面点击橙色“X”按键,出现撤销申报窗口,如图:

申报撤销

2)选择需要撤销申报的税种,点击橙色“撤销”,即可完成申报撤销操作,如图:

选择需要撤销申报的税种

3申报撤销成功后,增值税及附税、印花税的申报结果会变成申报作废(作废后的申报信息不能进行修改和申报),如图:

申报撤销成功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点击左边菜单的“综合办理”,在页面中找到需要反馈的管理证明编号,点击对应的蓝字“未完成反馈”,进入反馈页面。如图: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2)填写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点击橙色“保存”按键。如图:

填写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3)保存成功后核对无误点击蓝色“提交”按键。税务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反馈结果显示为成功,审核不通过反馈结果显示为税务局工作人员填写的原因。如图:

反馈结果显示为成功

(4)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绿色“打印”按键,预览打印《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如图: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5)在“综合办理”页面看到反馈栏已显示日期,表示外省用户在外出经营地已完成反馈业务。如图:

综合办理

网上签署三方协议此功能只支持跨区域预缴用户使用

(1)跨区域预缴用户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网签三方协议”进入网上签署三方协议页面,可以查看网上办理的历史信息及状态。签订三方协议点击灰色“新办”按键。如图:

网签三方协议

(2)根据时间、管理证明编号查询已报验的外经证,点击蓝色“签署三方协议”按键。如图:

签署三方协议

(3)进入银行信息列表后,自行选择银行存款账户信息,点击蓝色“调用”按键。如图:

选择银行存款账户信息

(4)在三方协议申请页面,核对确认基本信息,并填入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点击蓝色“保存”按键,然后点击蓝色“确定”按键,提示“成功”。如图:

核对确认基本信息

填入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5)保存成功后,点击橙色“提交”按键。然后点击蓝色“确定”按键,提示“提交成功”。如图:

提交成功

注意事项:

1. 外省用户网签三方协议前必须在天津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银行机构开立账户,否则外省账户签订的三方协议无法实现网上划缴税款;

2.提交后信息无法撤回、修改,请确认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

3.网签三方协议无需对报验所属地区每个外经证都申请签署三方协议,在此地区选取其中一个外经证即可

报告延期:

1)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综合办理”,可以查询需要办理延期的管理证明编号。如图:

综合办理

2)查询到需要办理延期的管理证明编号,点击蓝字“报告延期”,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页面。如图: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页面

3)核对页面信息并修改“最新有效期止”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蓝色“提交”按键,提示受理通过。如图:

受理通过

4)点击绿色“打印”按键,可以预览打印延期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如图:

预览打印延期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为了让您便捷的使用电子税务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了界面、功能的相关优化,对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进行了整合,优化了登录流程。 一、登录时,将人员类型验证改为可选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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