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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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即: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组织科、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育办公室(语委办)、托幼科、德育科(青保办)、终身教育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此外,设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一)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联系电话:22050716)
协助党工委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党内文件、信息、调研、保密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党员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基层开展形势、任务宣传工作;做好本系统统战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本系统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稳定工作。
(二)组织科 (联系电话:22050718
协助党工委统筹推进本系统、本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和制度,做好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校长职级制、任期制和考核制管理工作;根据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退(离)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做好基层党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和服务等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2050725

协助局长搞好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负责督查督办有关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的受理、处理工作及上报突发事件;负责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教育局文秘和信息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教育系统档案工作,做好局机关档案和文书处理、印章管理、文件印发制作;推进落实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管;负责监管局机关及教育系统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含基建、设备、物业、校企、车队等后勤保障工作);联系协调教育局审计工作;负责外事及合作交流工作;做好行政法制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对局行政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做好局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四)人事科 (联系电话:6252488322050720
协助制定本区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制订完善本区教育系统各项人事政策;负责基层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教职工的考核与评优奖励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的管理与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委托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开展教师资格证的受理、考务和认定工作);负责联系教育局退管会工作。
(五)计财科 (联系电话:22050722
负责制定本系统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方案,拟定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审批各基层单位预算和调整预算;负责督查本系统内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各单位对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评估;负责本系统各单位收费管理工作,做好收支两条线经费收缴和监督管理;参与教育设点布局规划调研和制定;负责校舍新建、扩建、改建、维修的资金匹配;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财政集中支付审批工作;协调配合审计开展工作;负责会计结算中心的管理指导工作;联系长宁区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
(六)基础教育办公室(语委办) (联系电话:2205072722050729
负责制定区域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区域设点布局的规划;指导教育学院教研室,研究完善区域各学段学生的学业水平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各类学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指导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施招生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监督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全过程;指导教育学院科研室推进区域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区教育信息中心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开展与运用;指导部分学校、区康复指导中心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域民办学校的设置、换证、年检、撤销和变更的审批。
(七)托幼科 (联系电话:22050761
负责区域内托育服务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区域托育服务的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区域内托育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管理和指导;承担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八)德育科(未保办) (联系电话:22050731 22050785
制定教育系统德育、体卫艺科教育规划,协调相关委办局街道(镇)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德育、体卫艺科教育,组织参与重大活动,开展场地开放工作;指导区教育学院德育室、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基础道德、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社会实践、国防民防和影视等教育;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健康教育和红十字会工作;协调各类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监督学校午餐、食品、药品和饮用水安全;制订区域内青少年保护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协同开展区域未成年人刑事人格(社会)调查工作,特殊学生的关爱工作,处理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指导开展工读教育,指导学校做好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以及预测预控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暑期工作、自我保护教育、法制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开展青保教师专业培训;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妇儿委一法二规的实施,开展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宣教和落实工作;协调、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建设工作,反馈、统计学校周边情况。
(九) 终身教育科 (联系电话:620912496219192322050719)
负责全区社会办学和社会团体的管理,办理区域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注销等行政审批;制定区职业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全区推进终身教育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组织开展长宁现代服务业特色教育,推进现代服务业教育特色区的建设;协调各相关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十)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联系电话:2205072322050717、22050765

负责教育系统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行政法制及法律相关事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督办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联系、指导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信访受理、办理及管理工作。承担教育局行政审批的受理、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工作的指导。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教育局电子政务一网通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政治和建设工作。

(十一)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5239067562527887
根据国家和政府有关法令法规,对长宁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镇)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本区学校(院、园)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监督、评估和指导;制定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并作出督导报告;定期向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督导结果,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行为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局长1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工会主席1名(任职期间享受副处级待遇)。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非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非领导职数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上海市长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上海市长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录:

教育局科室名称  地址及办公室号               电话号码

党委办公室     长宁路599号716室      22050716   22050754

组织科         长宁路599号718室         22050718   22050758

行政办公室     长宁路599号725室         22050725   22050781

办公室(信访)      长宁路599号723室         22050723

办公室(档案)   长宁路599号721室         22050721   22050773

人事科               长宁路599号720室         62524883   22050720

计财科         长宁路599号722室         22050722   22050766

基教办         长宁路599号715室          22050727   22050729

托幼科              长宁路599号719室          22050761

德育科        长宁路599号731室          22050731   22050785

终教科              水城路68号、长宁路599号719室    62091249   62191923  22050719  22050769

法规科 (行政审批服务)             长宁路599号717室          22050723    22050717    22050765

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地址:愚园路1088弄51号   电话:52390675、62527887

教育工会                       地址:愚园路1088弄51号   电话:62108815、62135394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茅台路472号        电话:62787558、62786098

人才交流中心(人事科)    电话:63730916(工资)、32201436(工资),62730915(招聘),62524883(教师资格),62518277(职改)

教育局电话总机:22050000

教育局传真电话:22050777、22050754(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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