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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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操作手册

一、 业务概述

当扣缴义务人提前将合同提交给税务机关或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时,对合同信息进行采集或者信息变更。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有代扣代缴权限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一步:填写表单

填写表单

页面信息分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合同信息、经办人信息4块。其中非居民企业需先完成组织临时登记,获取纳税人识别号。办理人可通过下方的链接实现快速跳转。

填写完表单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预览提交

预览表单,若无问题则可点击[提交],若有问题则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 

预览表单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我要查询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此事项免受理免审核,无税务端界面。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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