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申请重要必须领域生产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流程时间标准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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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申请重要必须领域生产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一、事项内容:

受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为即日起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撤销之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分为以下两种:
(一)从事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重要国计民生生产,并对其新录用职工(指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二)整体转产或部分转产从事医疗防护、疫情防控等重点物资生产,对其转产项目转岗员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备案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备案资料3种:申请报告、学员名册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实施以工代训过程中,如学员或培训时间等计划有变动可书面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进行补充备案。
(二)补贴申领。企业自主选择申领补贴方式,共3种:按月、按季度、以工代训项目结束1个月内。申领时,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4种材料:职业技能培训定额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培训补贴学员考勤登记表;学员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生产企业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接收企业以工代训项目备案和补贴申领的材料,审核企业“重要必需领域生产企业”条件和“复工复产”条件;就业经办机构负责申领企业备案和申领资料的初核,对学员实名制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将申领补贴企业和学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三、政策措施 

对疫情期间我市重要必需领域复工复产的生产企业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以企业为单位报送以工代训方案,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培训结束后,企业按300元/人•月的标准申领补贴。

四、补贴标准 

对疫情期间我市重要必需领域复工复产的生产企业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以企业为单位报送以工代训方案,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培训结束后,企业按300元/人•月的标准申领补贴。

五、服务事项
(一)“一窗接件”。企业以工代训“项目备案”和“补贴申请”相关材料只需提交经信部门,不再多头申请。经信、人社、就业、财政完成工作流程的内部运转。
(二)容缺服务。备案时,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可允许其先行实施以工代训项目,在申领补贴时一并补齐。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咨询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经信2257508 就业2040326

八、办理部门: 内江市市中区人社部门


附件1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开展以工代训备案的报告

(样本)

 

XXX(经信部门全称):

一、开班原由。

二、目标任务。

三、生产人员的结构组成,其中以工代训学员XX名。

四、培训内容及安排。

五、培训实施质量保障措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内江市重要必需领域生产企业以工代训定额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
单位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补贴时间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
申报项目       基本情况
就业部门核实意见: 就业创业中心核实意见: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注:1、申报单位填报时,应同时附齐要求的明细材料。
    2、本表一式四份


内江市政务服务局

内江市政务服务局 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根据政务服务工作发展情况,调整了内江市政务服务局的工作职能。调整后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的方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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