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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事项名称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 ||||||||
申请条件 | 个人所得税以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缴入国库。 | ||||||||
办理方式 | 通办范围 | 结果送达 | |||||||
上门办理 | 网上办理 | 移动办理 | 自助办税终端 | 同城通办 | 省内通办 | 全国通办 | 窗口送达 | 网上查询 |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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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资料名称 | 填报须知 | 必报资料 | 条件报送资料 | 留存备查 |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2份 |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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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2份 | 适用于首次办理扣缴申报时或被扣缴义务人信息变更后 | √ | |||||||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扣除资料 | 适用于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 |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 适用于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办理扣缴申报时或被扣缴义务人信息变更后 | √ | |||||||
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名单 | 适用于企业存在股权激励和股票期权职工行权 | √ |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 适用于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 | √ | |||||||
办理时限 | 纳税人办理时限 |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 | |||||||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结果名称 | 3.21.2《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空表).docx3.21.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空表).docx3.21.2《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空表).docx3.21.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空表).docx3.21.2《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空表).docx3.21.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空表).docx | 是否收费 | 到现场次数 | 网上办理深度 | 免填单 | ||||
结果样本 | 3.21.2《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表样).docx3.21.2《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表样).docx3.21.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表样).docx3.21.2《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表样).docx3.21.2《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表样).docx | 否 | 0次 | 四级 | 否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第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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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纳税人在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选择通过税局大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自行报送,也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报送。 |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