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备案)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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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备案)

登录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点击【业务办理】目录下的【变更备案】模块,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备案)登记只支持手写签名模式

1 手写签名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只支持手写签名模式。主要分启动申请、变更事项选择、材料提交、材料预览四步骤。

启动申请

输入商事主体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及证件号码信息,启动变更(备案)登记业务。

输入商事主体名称

变更事项选择

根据不同企业类型显示不同的变更、备案事项,根据需要选择需要变更(备案)的事项,填写变更(备案)后信息。

变更事项选择

材料提交方式

选择纸质材料提交到业务部门和营业执照领取的方式,具体有邮政快递和自己前往窗口办理两种方式。

邮政快递方式需填写材料提交的寄件人信息和营业执照领取收件人信息。(只做备案登记的不需要填写领取人信息)

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预览

可点击生成并下载PDF文件,打印后由申请人在相应的材料上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至系统,或者将申请人按照部门规定提前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系统。

上传分逐个上传和一次性上传。逐个上传是对照表格名称逐一上传,适用对于每份表格单独扫描文件;一次性上传适用将所有申请表格合成一份文件。

将业务需要上传的其他附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最后点击提交申请。

材料预览

将业务需要上传的其他附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最后点击提交申请。

提交后业务状态为预审中。

预审通过后

预审通过后,经办人需根据选择的材料提交方式将材料提交至窗口进行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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