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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社会公众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把习大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措施要求落到实处,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0年2月3日10时起开通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省各地、各部门在防控处置疫情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落实中有令不行、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问题予以监督。
四川开通新冠肺炎防疫举报电话028—86601431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设立举报电话(028—86601431),并在 四川省政府网站设立举报栏目,落实专人值守,接收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并积极协调处置。此外,四川还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职能职责,持续开展对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压紧压实责任。 对履责不力、工作失职的,四川将严肃追责问责。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