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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南昌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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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昌市将分两批网上填报。网上填报与审核推荐时间:
第一批申请材料提交时限:2020年4月1日——5月15日。
第二批申请材料提交时限:2020年7月15日——8月31日。
1.在南昌市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可再次申请认定。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须先按照《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工作规程(暂行)》要求,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后,再申请提交认定;2019年前(含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须办理企业更名手续。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二)企业注册、填写并提交材料
申请企业分别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http://www.jxgqrd.com)注册登录,分别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至推荐单位(已注册过的企业,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推荐单位为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江西省直管县和国家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各推荐单位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企业填报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推荐上报,并出具推荐函及汇总表至省高企认定办(见附件)。
(四)江西省高企认定办组织审核受理、专家评审、公示推荐报备
1.审核受理。江西省高企认定办委托省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对企业填报的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税务部门对财务内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确认填报的知识产权和财务内容造假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受理,其中,确认知识产权和财务内容不实或无效等情况的,将提交评审专家,作为高企认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2.专家评审。江西省高企认定办委托省科技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受理的企业进行评审。
3.公示推荐报备。省高企认定办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江西省高企认定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家高企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国家高企认定办审查认定
国家高企认定办组织对推荐报备的企业进行审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省高企认定办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省高企认定办进行核实处理。
(一) 税 收 优 惠
1、 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新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石油、天然气、贵重金属、稀有金属等开采项目),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
3、 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外方把分得的利润继续向企业投资,经营期又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所得税;经营期不满5年撤销该项投资的,应追缴已退的所得税款。
4、 内资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请各地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下,积极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申报组织工作。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通知》精神。今年我省的高企认定工作有几个方面新的要求:一是推荐单位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企业的材料审核把关,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进行初审后,才能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审核推荐;二是省高企认定办将对财务内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确认填报的知识产权和财务内容造假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受理。三是请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协作沟通,加强企业申报动员和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等;四是加强部分技术领域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对国家备案通过率较低的行业企业(传统食品、广告、传媒、医院、咨询、工程建设、物流等)重点把关,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二)、尽快组织培育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挖掘新的培育对象,组织申报企业参加我市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
(三)、认真做好2020年高企认定申请的申报辅导工作。指导企业分别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填写申请材料,并确保在确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
(四)、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市科技完成初审工作。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第一批为5月17日至5月18日,第二批为9月2日至9月3日。初审后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请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申报企业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推荐给省高企办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企业可登录南昌市科技创新平台(http://www.ncskj.cn)申请科创券,用于高企认定的技术咨询和专项审计工作。其中,技术咨询可申请2万元,专项审计可申请1万元。具体申请事项可查看《
南昌市2020年度“洪城科创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指引》。
(六)、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提升”行动方案》(洪府厅发〔2019〕71号)文件的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必须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要求:
1、填报企业年度研发情况报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写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2、填报火炬计划统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于每年3月31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计划信息系统(http://tj.ctp.gov.cn/)完成火炬计划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3、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年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认定后三年内,于每年5月31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完成发展年报的填报工作。
对不履行上述监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做出如下处理:
1、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南昌市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公室,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
(七)、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提交认定申请。申请认定企业提交认定申请的程序为:备案登记(提交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企业自我评价——网上注册——准备并提交申请认定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县区)审核——推荐上报省高企认定办。
1.“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联 系 人:金俊峰 刘聪
联系电话:0791-88302858
2.江西省高企认定办
联 系 人:刘江 张绪波 秦桂芳
联系电话:0791-86253831,86253496
传 真:0791,86253831,86253496
邮 箱:jxsgqrdb@163.com
3、南昌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王荣献盛会隆
联系电话:0791-83884249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中心
联系人:余倩程文辉
联系电话:0791-88607671
邮箱:2646147757@qq.com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6115室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1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要点
一、事项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认定依据 (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必须在国家各区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和赣江新区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须在“江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上,对属地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省高企认定办只接收经初审通过的企。。。
南昌市科技局是南昌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