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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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1   功能概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基金征收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应征基金产品时缴纳基金。基金缴纳义务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金。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基金,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或受托加工生产相关电器电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缴纳基金。

新申报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2015年版)》自201631日起启

用,原申报表同时废止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基金(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界面

2     选择基金所属期起止,填写申报明细

选择基金所属期起止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暂存成功,点击“确定”。

 

4     点击“申报”按钮,提示申报成功

 

提示申报成功

3     注意事项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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