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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功能概述
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申报】-【车船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打开车船税税源明细附表,可以点击选项卡选择是车辆情况信息还是船舶情况信息。
3、 点击“增行”按钮可以新增车辆或船舶信息,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和“汇总”按钮。
4、 如果纳税人具有减免税额资格,录入减免税额,如果没有减免备案信息,提示:“当前纳税人不存在对应的减免税务事项备案,请确定要进行减免”。
5、 确认填写无误后,查看主表数据,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 “是”跳转到【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3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存在优惠减免备案信息时,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会带出备案时的减免金额,否则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时,系统根据后台参数配置带出减免金额,且该金额只能改小。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依据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实现统一渠道、统一地址、统一登录、统一界面、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全部功能一站办理、待办事项和通知消息集成、主要关联业务的一次办理,并且提供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