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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卖房(新)
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二手房买卖转让方信息录入。
操作流程:登陆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房产交易-二手房交易-我要卖房
操作步骤:
第一步:功能菜单定位
第二步:进入卖房房源采集
提取房源方式可录入不动产单元号(地房籍号)或点击“帮助”通过上专房产证方式:
选择任何一种方式上传图片均可
该房源有共有人的点击“添加共有人”录入共有人信息,没有则不需要录入。
点击“下一步”进入“产权人维护”模块
第三步:维护产权人信息
录入产权人相关信息,若该房屋为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需要点击“维护”进入家庭成员维护页面通过“添加家庭成员”维护家庭成员信息。
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房源维护”模块
第三步:维护房源信息
录入房源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保存提交”模块
第四步:录入买方信息并提交
可查看本次房屋交易录入的基本信息,也可点击“上一步”重新维护。
录入买方身份证号点击“保存”刚卖方本次采集完成。
第五步:预审状态查询
卖方录入完成后可在“我要卖房”中的“预审状态查询”中查看已提交的交易申请状态。
买方未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前,卖方可作废该次房屋交易。
注意事项
在“保存提交”模块未提交前,纳税人在进入“我要卖房”功能时系统会自动带出未提交的房屋信息,纳税人可选择之前采集未提交的房屋信息,不需要再次重复录入。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的目标和具体规范要求,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将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并将于2018年11月17日全市统一上线。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