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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切换为企业主体身份,点击【发票办理】-【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二、阅读发票代开协议,点击‘我已阅读’进入代开界面。
三、填写代开申请,点击【下一步】。
注意事项:
(一)红色*内容为必填项。
(二)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键’后系统带出购货方信息(有三种情况):填写为本市的一般纳税人识别号可代自动带出购货方基本信息;填写为本市的小规模纳税人识别号会提示‘不是一般纳税人不予以代开’;填写其他省的纳税人识别号后按下回车键,不做校验,可自行填入购货方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会提示‘是否保存该购物方信息’,若选择‘确定’,则保存为常用购货方。下次再为该购货方开具发票时点击‘选择(N)’按钮,能够直接带出该购货方信息及上次代开的货物劳务信息。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次申请价税合计金额最高为1000,000元(不含)
(四)如纳税人需要代开认定征收品目外的货物(劳务)名称,需要先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要开具的征收品目,重新登录网上税务局选择新认定的征收品目即可。
四、进入‘上传资料’界面,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附列资料是否必报进行资料上传。
五、选择领取方式。
目前系统支持邮寄和自助终端领票两种取票方式,选择邮寄方式时弹出邮寄协议书,点击确认后可以进入下一步;选择ARM机取票后,页面显示当前可取票ARM机。选择完后点击下一步,然后会弹出一个提示信息,确定后弹出“保存成功”,进入税款缴纳界面。
(一)选择邮寄发票后,系统提示邮寄协议书,点击“接受”,然后选择邮寄地址,点击下一步已进入税款缴纳页面。
(二)选择自助终端领取方式后,系统显示当前可取票ARM机位置分布表。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税款缴纳页面。
六、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和邮费缴纳’,按照页面提示缴纳税款和邮寄费用。
(一)选择邮寄方式取票的纳税人,除缴纳税款以外,还需在网上进行支付邮寄费用。
(二)选择ARM取票方式,需要在网上缴清税款后,才能通过点击“获取验证码”获得在取票验证码。
注意事项:
(一)税款缴纳支持两种方式
三方协议实时扣款:签订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选择。
银联支付:跳转银联界面进行支付(无需本人银行卡)。
(二)邮费缴纳:点击‘缴纳邮费’后跳转银联界面进行支付。
注意事项:
(一)退税问题:纳税人在办理企业代开发票业务,无论采取三方协议实时扣款还是使用私人银行卡缴纳税款的,需要申请退税时,缴纳的税款只能退到企业名下的银行账户。
(二)纳税人申请邮递渠道代开发票,必须完成申请并缴纳税款,才能申请下一笔业务。如有未缴纳税款的代开申请,需要完成缴税或者作废后,才能申请下一笔代开专票任务。缴纳税款后不缴纳邮费的,该笔任务暂存纳税人待办事宜,待缴纳邮费后,任务推送后台进行开票邮寄。
(三)申请自助办税终端缴税取票,必须缴纳税款后,才能申请下一笔业务。
(四)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申请后不缴纳税款的,2天后(第二日晚24点后)自动删除,月底当晚24点删除全部当月的未缴税代开申请。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的目标和具体规范要求,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将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并将于2018年11月17日全市统一上线。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