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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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需要报送《存量房销售信息表》的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建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有有效的不动产项目登记。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输入“房屋属地税务机关”、“房屋地址”、“房屋所在地行政区划”、“房屋所在地所处街乡”、“权属转移对象”、“权属转移用途”、“权属转移方式”、“交易面积”、“交易价格”、“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2. 输入“卖方信息”、“买方信息”;

3. 点击“保存”

该事项为纳税人全程网上自主办结,无需税务机关受理。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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