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操作流程说明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山西省税务局  • 关注:7837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模块说明】
(1)纳税人到达经营地后,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经营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报验信息,反馈报验状态、报验时间、报验机关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2)纳税人合同延期的,既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也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发起延期。受理方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系统应保留原有效期限记录,同时将延期后有效期限反馈另一方税务机关。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操作步骤】
纳税人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进入,如图
(1)新增报告(省外)

纳税人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进入

screenshot_1543194916369.png

screenshot_1543194924535.png

screenshot_1543194932790.png

screenshot_1543194938260.png
(2)新增报告(省内)

screenshot_1543194953317.png

screenshot_1543194958487.png

screenshot_1543194965446.png

screenshot_1543194970604.png

screenshot_1543194976482.png
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可以点击“已填写”按钮查看保存信息、“打印”按钮进行打印、“删除”按钮删除当前选中的记录。

screenshot_1543194984363.png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一、名称 升级前:登录界面直接显示三种登录模式:税控CA税务数字证书登录、单位登录、自然人登录,可直接输入用户信息、验证码后登录。 升级后: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系统才显示三种登录。。。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17831.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