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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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业务描述】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功能操作】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如下图)。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v

2、在下方显示对应录入属期报表(如下图)。

3、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如下图)。

填写天津市电子税务局通用申报信息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

“重置”:删除已填写的数据。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申报成功后导出代码。

4、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如下图)。 

完成本次申报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为了让您便捷的使用电子税务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行了界面、功能的相关优化,对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和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系统进行了整合,优化了登录流程。 一、登录时,将人员类型验证改为可选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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