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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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

一、业务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称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2.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3.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4.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操作流程

(一) 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1.打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填写表单: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注: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2.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保存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3.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4.若该业务没有需要上传的资料,可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若无需继续办理业务,请及时退出系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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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入口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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