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优惠政策、申报时间、流程、入口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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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精神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现将信阳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流程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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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的工作安排,信阳市高新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截止时间为6月8日(周五),

第二批截止时间为8月17日(周五),

第三批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周五)

逾期不再受理(正式纸质材料三份,一正两副)。

第一批申报时间具体说明

(一)材料申报与推荐。各申报企业应及时与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进行联系,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参加第一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最迟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技术部分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财务部分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一份,知识产权明细表、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工作邮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以文件形式向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名单。

(二)材料初审。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自收到企业申报材料之日起开始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7月10日前完成对企业的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反馈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汇总后统一反馈至申报企业。原则上按照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顺序进行安排。

(三)材料完善与报送。申报企业于7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信阳市科技局高新科。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规定。信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16年认定通过至2019年有效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1. 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

7.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

9.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信阳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河南省将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详见: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最高可奖励30万元。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一)、河南省信阳市市级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管理规范、资料完备、研发投入和核心知识产权基本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的成熟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加大支持力度.择优对已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 0%,8%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活力信阳建设的意见》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

(二)、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1、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对批准列入省级及省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一次性给于20万元的奖励。

3、鼓励引进高新技术成果。省级和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在平桥区产业化的,每项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信阳市平桥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三)、河南省信阳市息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管理规范、资料完备、研发投入和核心知识产权基本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的成熟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围绕我县着力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和息县—中国生态主食厨房系统工程建设,选择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并予以倾斜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对已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0%、8%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A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意见》

(四)、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鼓励自主创新。对成功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00元、3万元、5万元;对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5万元、20万元;成功创办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技术专利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3万元;对报经科技部门立项,成功研发新产品,按研发费用实际支出的30%标准,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委;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政策依据:《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县工业发展的意见》

(五)、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为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发、引进专利新产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及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及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对本企业开发产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引进国家专利产品首次实施规模化生产且新增销售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10万元;

2、对认定为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部备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省重点实验室、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

3、对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对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

4、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

5、对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10万元;

6、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

7、对企业积极进行科技研发,上年度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万元。

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获得同类表彰的,只按较高等级奖励。

政策依据:《潢川县企业技术创新及争创品牌奖励办法》

(六)、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管理规范、资料完备、研发投入和核心知识产权基本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的成熟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进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后,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围绕我县着力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选择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集聚创新资源予以倾斜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和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对已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择优分别按照其研发投入的10%、8%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和省级备案评价A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

(七)、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或者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备案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豫财科〔2017〕166号),对获得省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区财政根据该年度补助资金省级负担金额,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助奖励。

4.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河南省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八)、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及标准

一是设立县级科技进步奖,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县科技创新大会,开展科技进步奖和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对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二是制定《固始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固始县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和鼓励发明创造。

三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四是对组建并通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县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通过国家级认定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五是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牵头企业,县政府给予15万元的奖励;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牵头企业,县政府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六是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企业,县政府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企业,县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企业,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七是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或者发明专利在本地转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县政府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全面进步的实施意见》

(九)、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品检测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安排产业扶持资金3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对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产业扶持资金10万元。

2.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产业扶持资金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产业扶持资金10万元、5万元、2万元。

3.对被新认定为省级产学研联合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的新产品,每项分别给予产业扶持资金10万元、5万元。

4.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体10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创新团体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创新团体5万元、3万元。

5.被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产业扶持资金3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光山县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019年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企业自评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

企业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给省认定机构。其中在“上传附件”栏内上传总大小在15M以内的.rar格式文件(上传文件为纸质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注意:请企业在纸质材料经过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全部审核盖章完毕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四)纸质材料提交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初审流程

1、第一步:参加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五份(两正三副),科技办公室的具体受理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4、5、9、10、11、12)至工作邮箱zzgxqqypy@163.com。

2、第二步:将科技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材料分别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及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3、第三布:将最终三部门完整盖章审核版材料(一正一副)报送高新区科技办公室。


2019年申请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一)企业性质:申请企业必须是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申报的各项指标和资料均不应包含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1.企业所提供的知识产权须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不再包括独占许可方式。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2.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须由市科技部门审查后出具有效性证明。对知识产权审查时,须严格对照企业知识产权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证书原件、变更证明原件、最近一次年费缴纳收据原件等),并结合网上查询检索和咨询发证机关的方式进行审查,确保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有效。审查通过后出具知识产权有效性证明,加盖科技部门公章,装订于申报材料“知识产权”部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核心技术及创新点”一栏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须首先对该项目(产品)所属技术领域进行表述,明细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三级领域下的具体条款。

(四)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凡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相关工作,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可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www.hncz.gov.cn)及河南注册会计师网(www.henicpa.org.cn)查询。

(五)审计(鉴证)报告:

1.各类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符合《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要求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报告中的数据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关系。中介机构应谨慎执业,在出具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时,应充分考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企业编制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中介机构应在专项报告作强调事项说明。研发费用专项报告中还应对企业研发费用的核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鉴定并描述。

2.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补贴收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等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企业须提供佐证材料说明相关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加大培训培育力度,切实做好服务指导。

(二)申报企业要恪守承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信阳市科技局

信阳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喻本明 李孟微

联系电话:8093680

工作邮箱:xyskjjgxk@163.com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香格

里拉1号写字楼11楼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一、事项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认定依据 (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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