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纳税人在工商机关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两证合一后,通过此功能,维护税务机关的登记信息,维护社会信用代码。
注意:本功能无需税务机关审核,请谨慎操作。注意:如果您有税控设备,无法使用网厅此功能,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
此时,请携带税控设备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本业务。
操作步骤:
1、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点击“网上办税”栏目下“税务登记”分类下的“变更社会信用代码”链接进入本功能。
2、录入“新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3、办理成功后,系统会弹出如下提示信息:
点击【确定】后,使用新的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正常登陆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