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模块说明】
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核定征收)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进入路径】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操作说明】
按照【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当期应报表列表页面。选择【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点击【填写申报表】
填写申报表。
填写报表后,若不想立即申报,可点击[暂存],下次打开报表即会带出填写的数据。点下一步进行申报。
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按钮,出现[申报结果],完成申报操作。若纳税人需缴款,可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