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纳税人提供“申报错误更正”的功能。
操作说明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首页选择【更正申报】菜单,显示申报更正界面,点击选择对应的申报日期或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
选择对应的申报表种类、申报日期进行查询,找到需要修改的申报表点击“更正申报”。
按照增值税申报流程办理更正申报即可。
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报未缴款前,当期可更正可作废;
2.纳税人已缴款的,若更正增加申报金额的,超过限缴期限的,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若更正减少申报金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抵退税。
3.网上更正申报只能更正税款所属期为2017年1月1日(含)后的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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