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局总局香河县税务局所属六个派出机构于2018年10月25日挂牌办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香河县新华大街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电话:0316-8312644 0316-8321041
二、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建筑及房地产相关行业管理、风险应对及社保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香河县康平路11号。
办公电话:0316-8321682 0316-8315059
三、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淑阳镇、蒋辛屯镇和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香河县康平路11号。
办公电话:0316-8312019 0316-8312938
四、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五百户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五百户镇、刘宋镇、安头屯镇、钳屯镇和香河环保产业园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香河县五百户镇昌盛路34号。
办公电话:0316-8591290 0316-8591863
五、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渠口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渠口镇、钱旺镇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香河县渠口镇渠口村。
办公电话:0316-8611217 0316-8612476
六、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安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安平镇、香河经济开发区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香河县安平镇双兴南路。
办公电话:0316-8217429 0316-831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