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一个课外辅导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www.95ye.com  • 关注:7690

以沈阳为例,其他地方应该也差不多这样:

一、办理程序:核名→准备相关材料→审批单位审核合格后受理→场地评审→领导审定→领取审批文书→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收费许可、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

二、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三、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四、基本条件:

(一)中心名称: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分(市、区)+字号(两个以上汉字组成)+领域(教育培训内容)+机构组织形式(专修、进修、培训中心)。名称确定前,须与教育窗口沟通,到民政窗口核名。

(二)举办者:本市:社会组织——具备法人资格;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情况由街道办事处出具)。

(三)办学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出具房产证明及租房协议,租期不少于3年,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安全证明。有500册以上的图书资料及与教育培训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

(四)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培训中心”30万元人民币。以房产、实物出资的,不超过注册资金最低额度的40%。出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五)决策机构:应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在5人以上(单数),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教经历。

(六)中心章程:包括中心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中心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等。

(七)人员要求:

1、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2、校长:7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老师资格和5年以上从教经历,无不良从教记录,只能在一所中心任职。

3、教师、财会人员情况及学历、资格证明(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八)教学要求:有所开办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五、申请人对其所提交的证明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11391.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