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工商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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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工商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事业单位职责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保密、信访、维稳、督查、统计、机要管理、应急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绩效目标管理、政务宣传和局机关新闻发布、舆情及微博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工商学会工作。(联系电话:2024419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双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2039552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编制机关、直属单位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指导、监督县(区)工商局及直属单位、挂靠协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本单位物资装备、票据等管理工作。(联系电话:2039551

(四)法制科。 

研究拟定全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受理案件的核审工作;协调处理本局行政执法中的争议,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参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涉及本局的民事诉讼;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定期清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联系电话:2039543

(五)企业监督管理科。 

指导全市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市级与市属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作,并对全市系统名称核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系统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工作,完成半年、全年市场主体分析报告;指导监督全市系统的企业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统计工作,做好市本级企业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2120378

(六)行政审批科(挂经济开发区分局牌子)。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定区域,根据市辖区工商分局职能职责的规定及市工商局的授权,依法负责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监督管理其市场交易行为,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联系电话:2223880

(七)公平交易科。 

组织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反假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由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交办的案件、跨区域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负责对直销(申牌)企业的行政指导、服务和信息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考核工作;承担全市工商执法数据的汇总、上报、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经济违法案件的举报、信访和案件移交工作。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042666

(八)商标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及争议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和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推荐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负责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标监督管理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2022005

(九)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在全市范围内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工作;指导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工作。(联系电话:2039553 

(十)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 

组织开展市本级登记的内、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做好本市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统计、汇总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用信息监管工作。(联系电话:2043315

(十一)市场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各类城市创建工作;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  (联系电话:2030591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承担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药品除外)质量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药品除外)质量监管监测,查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指导、协调下级12315维权网络建设和消保维权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  (联系电话:2042315

(十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电子链接标识审核发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网络经济户口建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网络巡查工作;配合办案机构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2026063

(十四)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县(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和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组织、指导全市广告专项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17761349553  

(十五)民营经济发展指导管理科

负责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日常事务,协调相关单位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民营办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情况;督促、考核、通报各县(市、区)完成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收集、研究、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指导民营企业加强管理、优化完善经营机制,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民营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相关培训。  (联系电话:2024419

机关党委办公室的职责按市委有关规定确定。

二、直属单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开展专项经济检查执法活动;查办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查办应由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的限制竞争案件、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违反直销管理的案件;查办由上级和市级部门交办的案件以及重大、疑难、跨区域案件,参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以及广告、合同、商标、拍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查办传销违法案件,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贩私行为;依法对所办理案件的处罚信息进行公示;承担对县(区)工商局查处案件的个案指导和备案管理。(联系电话:2052956 

三、事业单位 

(一)内江市工商信息中心。 

负责工商系统信息化网络、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统一管理工商信息数据、技术资料和业务数据库等信息资源,为工商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联系电话:2034866 

(二)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科。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联系电话:2035315

内江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职责待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确定。

 

   单位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550号

   联系电话:0832-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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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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