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信息
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督办室,编制5个。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其中主任由县级领导兼任,副主任主持中心日常工作;各办公室设主任一名。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后勤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改造等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四、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保密、防盗、防火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工作;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种文件和有关材料的登记、印发、归档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参与政务服务中心各项集体活动;
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对外交流、接待工作;
八、负责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分中心相关业务指导;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办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负责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察;
四、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和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对政务服务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负责信访工作;
八、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督办室
隆昌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