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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6-04-20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 次浏览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管、市场主体登记、执法办案、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领域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组织协调全市无偿献血工作。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十)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贯彻国家、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指导,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内设部门

    (一)办公室(信访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信息、接待、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调研以及史志编撰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审计监督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机关党委领导下,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属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按规定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并督查党委决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科(卫生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和管理。负责援外医疗、出国研修、学习、交流等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宣传与统战科:拟订卫生健康宣传的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卫生健康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统战工作。

    (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针对民营医疗机构拟订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健康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六)财务科(项目办公室):负责对上争取中省预算内下达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项目。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账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争取、推介及项目建设监管工作。

    (七)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市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八)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室: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综合性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九)医政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中医科(干部保健科):贯彻执行中医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中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中医行业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负责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干部保健部门和医疗机构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对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分类、分级管理评审工作,承担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执行各类中医技术标准。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结构布局与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全市中医人才、教育、学术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卫生应急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科):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地方性文件、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二)卫生监督科: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医疗“三监管”牵头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开展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基层卫生科:拟订基层卫生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四)疾病预防科(艾滋病防治科):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艾滋病等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

    (十五)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科: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爱国卫生运动规划、计划及有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健康创建活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健康自贡行动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

    (十六)科技教育科:拟订全市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推广应用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负责社会组织管理、校地合作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七)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八)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九)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计划生育协会按章程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相关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地方性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服务、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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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自流井区 · 自贡
  • 分类: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负责人:李刚
  •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0813-5508000 传真电话:0813-5508035
  •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66号 邮编:643000 。
数据来源:http://www.z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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