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21 🕐 更新时间:2023-09-21 👁 1803 次浏览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是中山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镇公安工作,并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开展全镇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处理或协助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侦办涉及全镇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镇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管理特定行业、场所、活动、物品及出租屋、实有人口。

    6、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7、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8、负责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10、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组织对全镇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镇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2、负责分局民警辅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3、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14、负责本镇辖区的打击、查处走私贩私案件。

    15、负责本镇辖区的水域治安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镇辖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制发、管理工作。

    17、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古镇镇 · 中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60-23187310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1号政府大院旁第二办公区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1803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