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烟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全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实施。
(二)依据城市管理领域、城乡规划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业领域、畜牧领域、水政领域、文化领域、旅游领域、人防领域、市场领域、环保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及部分监督检查权。
(三)负责城区户外广告(不含新建大中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整体规划和美化设计,研究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标准和具体要求。综合管理和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对道路挖掘、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污染的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