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烟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1.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7.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10.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
11.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12.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3.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4.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15.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18.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19.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20.负责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21.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22.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23.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24.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25.承担中央、省级和烟台市级部门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察的组织协调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