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二)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贯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研究拟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储存相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八)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制订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