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执行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和跟踪检查;负责扶贫项目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的监管使用及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产业扶贫、贫困村提升工程、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相关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市老促会、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等工作;负责扶贫干部培训、“雨露计划”和综合政策业务指导等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秘书股 政策法规股 开发指导股
直属单位:汉川市脱贫攻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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