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财政局

苍梧县财政局

🕐 更新时间:2024-12-02 👁 392 次浏览
苍梧县财政局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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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梧县财政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及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制定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六、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县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监督监察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财政收支事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参与策划、指导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查和监管。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的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股

    预算股

    国库股

    行政政法股

    经济建设股

    社会保障股

    农业股

    农村财政财务管理股

    企业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人事监察股

    会计管理股

    财政监督检查法规办公室

    金融管理股

    教科文股

    财政信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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