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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5-07-31 🕐 更新时间:2025-07-31 👁 408 次浏览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1.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贯彻意见合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订对策,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

    (三)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本县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处置辖区的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和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及其他特种行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八)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九)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少年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案件的报审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到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禁毒工作;侦办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六)研究制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

    (十七)领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消防,按规定权限对县内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领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方针、政策,拟订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开展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研究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九)指导本县林业公安派出所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松桃县 · 铜仁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 电话:0856-2836100,0856-2830297
  • 地址:工作日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邮政编码:554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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