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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公安局

德江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5-07-30 🕐 更新时间:2025-07-30 👁 346 次浏览
德江县公安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本县公安工作。
  • 德江县公安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本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实施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的指示。
    (三)组织开展对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管辖的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维护沙坨电站库区德江水域及港口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四)组织开展本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具体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等工作。
    (六)组织本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本县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协助县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八)组织实施本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本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组织实施本县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本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本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报审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市主要领导以及当地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本县的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加强本县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六)研究制定本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实警务保障标准、警务保障制度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本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八)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督察工作;查处公安民警的违纪案件。
    (十九)组织实施本县公安机关与“法轮功”等各类邪教组织的斗争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二十一)贯彻实施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定预防、打击犯罪等工作措施;指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信息

  • 地区:德江县 · 铜仁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 电话:0856-8532106 传真号码:0856-8534110
  • 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上海路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70米, 邮政编码:5652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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