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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负责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实物配租的审核分配,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指导辖区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3、对环卫、绿化、规划处、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对违反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核准等行政管理工作。
6、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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