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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09-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233 次浏览
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绥化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县委办公室对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负责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收文的批办、催办、立卷归档、保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审核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或意见,组织协调政府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综合重要情况,搜集、筛选、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明确由县政府落实的工作、县政府重点工作、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省、绥化市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八)负责收集和整理国家、省及中省直部门出台最新政策、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搜集、筛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时事要闻,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九)负责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省委省政府、绥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承办全县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县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报批。在省、绥化市授权范围内,负责我县人员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指导和监督县直各部门和各级外事机构的外事业务。

    (十二)协调推进金融改革,吸引金融投资,负责商贸、财税情况综合、业务指导、调查研究,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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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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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青冈县 · 绥化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55-3223262
  • 地址:青冈县青冈镇长江北路公安局楼四楼,邮政编码:1516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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