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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民政局

绥化市北林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24-09-19 🕐 更新时间:2024-09-19 👁 1089 次浏览
绥化市北林区民政局是绥化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绥化市北林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三)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组织指导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审批登记、变更登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工作。

    (七)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的婚姻登记工作,履行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和处理违法婚姻行为等职能。

    (八)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和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承办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落实,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农村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管理民政事业费及各项民政专项经费;指导、监督各乡镇(办事处)民政事业费使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北林区 · 绥化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0455-8782555
  •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北三西路尚志胡同,邮政编码:1520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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