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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双鸭山市宝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时间:2024-09-01 🕐 更新时间:2024-09-01 👁 601 次浏览
双鸭山市宝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是双鸭山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双鸭山市宝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决定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履行政府派出的工作职能,做好辖区内的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推进建设科教强区,拟定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校车使用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四)负责全区小学、幼儿园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指导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区小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管理。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区小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管理。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八)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小学、幼儿园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小学、幼儿园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初审。负责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及审批。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和体育拨款。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教育和体育工作事业费,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双语”师资队伍建设。

    (十一)有关部门制定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指导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二)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区小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管理。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三)指导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小学、幼儿园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小学、幼儿园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初审。负责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及审批。

    (十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和体育拨款。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教育和体育工作事业费,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双语”师资队伍建设。

    (十七)指导全区小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小学、幼儿园参加全国、省、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全区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标准工作的实施。

    (二十二)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五)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宝山区 · 双鸭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69-4320920
  • 地址:双鸭山市宝山区宝一路 邮编:155131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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