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宜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标签: | 宜州区,民宗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8-3188348 |
地址: | 河池市宜州区区直单位第一办公区四楼422室 邮编:546300 |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区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民族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审核宜州区公民民族成份的变更工作。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 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五)、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六)、承办宜州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七)、参与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
(八)、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十二)、研究提出协调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宜州区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宜州区各乡镇、各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十三)、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四)、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区级宗教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负责宗教行政执法和检查工作,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解释工作,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负责人: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兼)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