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凌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标签: | 凌云县,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7612054 |
地址: | 凌云县泗城镇胜利街131号 |
凌云县水利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 全县水利中长期规划,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 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 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 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 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 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 织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 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及县城区 堤防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河堤防的除险加固。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 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 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 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及乡 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 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及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 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河堤防、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 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综合协调和调度县有关 部门、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级 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信息工作的报送与汇总。
(十三)负责落实上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 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 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 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 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