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凌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标签: | 凌云县,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7612043 |
地址: | 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298号 |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三)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根据有关批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相关表彰奖励活动。按规定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相关荣誉和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推荐工作。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