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
1.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综合性会议会务、人事、财务及资产管理、印鉴、档案、政务督办、行政后勤、信访工作;负责本局工作报告、总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综合性文件材料草拟及信息调研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各类津补贴、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核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等;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资格、职务的评聘进行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用、考核工作,贯彻执行职称改革政策文件;负责统一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或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招考聘用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管理、奖惩、辞职、辞退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有关人事调配手续。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韦文彪
联系电话:0776-7612043
(二)劳动社会保障管理和社会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审批;负责制定被征地农民等一些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方案;负责农民工维权管理工作;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参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工作;牵头负责对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承办全县特殊工种、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审核;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姚华斌
联系电话:0776-7619336
二、二层机构
(一)凌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权益记录、待遇审核支付等经办业务和管理工作;编制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内控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参保单位及其参保者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的调查、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对乡(镇)社会保险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有关职责分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县税务局有关社会保险征缴的职责分工如下:县税务局负责本县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费检查、欠费追缴、违法处罚等工作。
2. 法人:黄艳丽,联系电话:0776-7619537
(二)凌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 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年审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受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加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综合工时制审批工作;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法人:杨正安,联系电话:0776-7612023
(三)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
1.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人才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人才流动政策咨询服务;掌握人才资源,提供人才信息,开展人才技术交流工作;负责人才招聘管理和民间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挂靠管理;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咨询、指导和牵线搭桥工作;抓好人才智力市场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法人:黄改秋, 联系电话:0776-7618312
(四)凌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负责对本县及驻县区市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负责组织、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和指导基层、街道、乡镇和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担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人:全玉萍, 联系电话:0776-7619511
(五)凌云县就业服务中心(凌云县人力资源市场)
1.落实上级有关积极就业政策;拟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定,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工作(五)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执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协调指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执行县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审核管理工作;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和实施,制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和考核创业贷款工作开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众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承办县政府就业联席会议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法人:陆凌东,联系电话:0776-76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