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凌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凌云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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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6-7612021 |
地址: | 凌云县泗城镇解放社区正南小区361号 |
一、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无线接收与发射、传媒和旅游发展事业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无线接收与发射、传媒和旅游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 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 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和体育领域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体育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广播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事业,对广播电视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对全县卫星广播 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指导 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 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文物、博物馆和国家主义教育基地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
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体育 广播电视违法违规活动。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 行业监督,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 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 服务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完善出版前置审核批报)。
负责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和承担相应责任。监管全 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负责全县著作权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组织查处大案要案。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组织文化、 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相关系列职称的申报、审核、报批和聘任工作。
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 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 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 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负责体育彩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
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监测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产业经济运行。
负责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规 划。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人才交流工作。
负责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秩 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指导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入境、 出境、国内和边境旅游业务管理。指导全县旅游饭店行业工
作。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
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 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 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 项督查督办;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担大型 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 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对外联络、接待、内部治安 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
负责人:黄宗恒
(二)政策法规股。研究全县旅游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 对策;承担与旅游行业有关的法规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 核工作;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旅 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旅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杨彩菲
(三)人事和财务股。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调整及 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开展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 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系列职称评审相关工 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 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 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基建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审计、 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资金使用 的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 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 电视设施建设;牵头各业务股室做好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文物事业、广播电视、旅游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负责人:潘丽萍
(四)体育管理股。拟定群众体育发展及青少年体育工 作的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 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 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指导全县传统体育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竞技体育管理制度;指导 全县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管理及训练基地 发展工作;组织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 协调全县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体育竞赛 相关审核工作,承担裁判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重 大科技攻关、信息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 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 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体育统计和体育彩票 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协调工作。
负责人:徐值科
(五)文化艺术综合股。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 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协调文艺事业发展 的结构和布局;研究指导艺术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 艺术比赛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和推动全县 重点舞台艺术、美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组织、 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 持;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县艺术 教育、艺术评奖、艺术研究工作以及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建设;组织、协调、承办全县文化、广播电视 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 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监督文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管理文物的发掘、保护与 抢救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组织推荐、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报批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方案和文物维修经费预算并监督 各项经费使用的有关工作;审核并组织实施重点文物、遗址 的发掘、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项目;指导文博单位改革发 展、业务建设、业务培训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发等管理工作;承办县级、 市级、区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 人的申报工作;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俗民间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管理和监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的使用;负责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文化、广播电视重大工 程项目的实施,拟订公共文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参与 公共文化重大工程项目大宗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并对工程 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指导全县公共文化事业;指导公共图 书馆、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推荐基层群众文化作品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群众 文化活动赛事;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陆艳秋
(六)公共服务股。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 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 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县文化 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 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 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旅游革命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文化志愿服务。
负责人:秦一菲
(七)科技股。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规划指导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管理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受委托组织编制全县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 障;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和技术质量 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的科技创新工作。
负责人:吴舒韡
(八)市场开发股。研究拟订全县旅游宣传营销方案并 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区域、目 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 析;拟订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和旅游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 施;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推动智慧旅游工作; 负责旅游外事工作;负责边境旅游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人:黎秋莉
(九)规划与产业股。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项目建设,提出论证审查意见;开展并指导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促进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开发培 育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统筹协调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指导和协调乡村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扶贫工作;指导特色旅游县、全域旅游、 特色旅游镇(乡)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指导全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负责人:杨章献
(十)文化市场和旅游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 电影电视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 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监督全县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管 理,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 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 赔偿和有关听证工作;协调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领域专项整治和督办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对文化、新闻出版、广播 电影电视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完成年度文化市场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拟订文化、广播电视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县政务中心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窗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系统、旅游的行政审批工作。
协助纪检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权限查处或 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
政纪宣传教育;指导行风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承担县人民政府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 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负责著作权涉 外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组织指导全县著作权宣传和保护工作,提供著作权法律 咨询、鉴定服务;协调全县版权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版权 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版权产业群建设;组织推进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负责规范全县旅游现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 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入境、出境、国内 和边境旅游业务管理;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县 旅游饭店业工作,承担县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有关 工作;指导旅游投诉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诚信体系建设和旅游行业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 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 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和专业技 术等级考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 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人才交流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有关工作。
负责人:黄靖宇
(十一)凌云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凌云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岑正雄
(十二)凌云县博物馆。负责凌云县文物的保护、发揭、管理等与博物馆有关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王周新
(十三)凌云县文化馆。负责凌云县群众文化、艺术培训、非遗传承等与文化馆有关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黄宗恒
(十四)演云县图书馆。负责凌云县图书、期刊开架借阅、外借图书期:等与图书馆有关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王丽英
(十五)凌云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负责凌云县群众体育发展、青少年体育推送、体育竞技等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郭 宁
(十六)凌云县民俗文化传承展演中心。负责凌云县文化艺术事业、文化艺术创作、重大艺术活动演出与民俗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有关的全面工作
负责人:曹宏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