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德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标签: | 德保县,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6-3822105 |
地址: | 德保县财审大厦6楼 |
德保县统计局单位领导:李丹丹、李小恋、赵 倩
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根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
(三)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统一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小康社会发展进程、能源与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评价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发布辖区内国情国力调查结果。
(五)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问题,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依法治统。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全县各级、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各企业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七)统一管理上级调拨的统计经费。协助各乡(镇)、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