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和平南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根据授权对重...
机构信息
地区: 平南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供销社
标签: 平南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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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江滨路518号 , 邮编:5373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和平南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全县供销合作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县供销合作社及其直属企业、所属基层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成员社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资产和所属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承担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出资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按照供销合作社管理规定和供销合作社章程,对全县供销社的人财物进行直接管理,维护全县供销社资产完整,不断完善为农服务功能。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协助党组、机关党委及理事会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社机关股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及宣传;负责会议、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党委信息、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以及机关综合性材料撰写、重要文件起草、管理制度制订;牵头组织制订年度重点工作,指导、督促、督查领导班子的决策、决议落实情况;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供销社的绩效考评工作,牵头实施对县本级社直属企业、所属基层社的绩效考评;负责社机关后勤服务、办公耗材采购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协助党组及机关党委做好党建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与培训;负责县社机关和直属企业、所属基层社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出国(境)、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管理等工作;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及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考察、招聘、录用等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三会”制度建设;负责群团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负责制定供销社系统行业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建设;负责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造与建设工作,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负责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品牌培育等工作;牵头拟订和完善“县基合一”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制度;牵头组织对成员社综合业绩考评;牵头负责供销合作社政策法规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行业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落实供销社系统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商品经营活动;负责各类惠农工程及相关项目发展规划、项目申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统计报表编制、经济运行分析及统筹管理,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价格动态;负责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负责综合改革工作,开展保险、快递、票务、金融等农村合作业务;负责安全生产及社会稳定工作。

(四)财会资产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制订并实施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度;负责本级社直属企业、所属基层社社有资产的管理、调配、监督工作,完善财务集中管理制度;负责管理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和县本级拨付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制订并实施本级社合作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编制供销社系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指导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和社有资产运营与监管工作;负责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兼并和重组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制订实施供销社集团经营管理制度,加强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整合工作。

(五)监事会办公室(审计股)。协助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指导成员监事会开展工作;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工作;组织本级社直属企业和所属基层社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供销社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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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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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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