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钦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钦南区,司法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电话: | 0777-2824543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白沙路57号 , 邮政编码:535099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区人民政府和区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因不服区人民政府行政决定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参加有关行政复议活动。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城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 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协调、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开展调处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调处任务。
(十三)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