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辖区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
机构信息
地区: 东兴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标签: 东兴市,生态环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0-7694900
地址: 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2)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辖区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

(3)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限额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组织本辖区污染防治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工作;提出本辖区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议。

(5)负责本辖区环境监察工作,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调查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6)组织本辖区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7)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

(8)组织开展本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9)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0)承担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查看详细信息)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