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一、职责职能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
机构信息
地区: 资源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标签: 资源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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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电话: 0773-4311053
地址: 资源县城北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邮编:541400
详细介绍

一、职责职能

(一)研究拟订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管理及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喻春:党组书记、局长

蒋家永: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邹  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菊云:副局长

廖建恒: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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